站内搜索  
委局领导工作职责 内设机构工作纪律
内设机构

1、办公室
负责综合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情况,组织起草工作总结、报告、文件和领导讲话,编发信息、简报和本单位大事记,承担机关秘书、文件收发、文印、档案、案件管理、财产财务管理、机要保密保卫、行政后勤等工作;负责常委会、全委会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;处理、督办上级和本委领导交办的事项;做好本机关工作人员奖惩、考核、工资福利、人事管理、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。

2、信访室(含行政监察举报中心)
负责受理对全区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、控告及党员、监察对象的申诉;承办、协办、转办、督办信访举报案件,开展信访调查;协调指导全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业务工作,定期统计分析信访工作情况,提供案件线索和信息。

3、纪检监察室
负责受理本区范围内党组织、党员干部、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的检查,帮助、指导、督促和检查基层党组织、纪检监察组织的案件检查工作;开展纪检监察重要课题及新情况、新问题的调查研究,负责与执法监督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,及时了解掌握和排查线索。

4.案件审理室
负责本委立案案件、备案案件及司法机关移送需要追究党纪、政纪责任案件的审理,审理基层报批案件; 办理留察期满及解除行政处分的有关手续,受理各类不服党政纪处分的申诉案件,负责复查复议工作;对基层案件审理工作进行指导、检查,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考察、回访、教育;严格纪律惩戒程序。

5.党风廉政建设室(含宣传教育工作职能)
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党的作风建设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;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、检查和考核,实施责任追究;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完善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制度;做好区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收集和管理,加强 对“一把手”的管理和监督,实施党风廉政“一票否决制”;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;承担区委、 区政府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有关工作;负责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;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;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。

6.执法监察室(含纠风办工作职能)
负责对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,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、命令情况的监督、检查。依法开展行政效能监察、执法监察活动,确保政令畅通,维护政府权威,开展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,牵头协调、督促检查源头治理工作,促进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,转变机关工作作风。

7.效能监察室
对党政机关(受国家行政机关委托和法律、法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)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、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;指导、检查、督促各乡镇(街道)和区机关各部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;承担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、行政审批、政务公开、源头治理、效能投诉等工作的组织协调,监督检查、情况综合、案件查办任务;指导国有企业的效能监察。

 



委局领导
| 工作职责 | 内设机构 | 政策法规 | 网上举报 | 廉政教育 | 工作研究 | 联系我们
金华市宾虹西路婺城区行政中心主楼4楼 邮编:321000 浙ICP备05016419
电 话:(0579)82338860 传 真:(0579)82307801 联系邮件:webmaster@wjlf.gov.cn
版权所有©金华市婺城区纪委监察局 管理登录 技术支持:信远网络